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
第六条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一年,期满之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未设立档案机构的,应当在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入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
第八条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
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
第十条 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除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的情形外,可以按照以下程序销毁:
(一)由本单位档案机构会同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二)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三)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档案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国家机关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财政部门、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财政部门销毁会计档案时,应当由同级审计部门派员参加监销。
(四)监销人在销毁会计档案前,应当按照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所列内容清点核对所要销毁的会计档案了销毁后,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第十二条 采用电子计算机进行会计核算的单位,应当保存打印出的纸质会计档案。
建立会计档案借阅登记表有那些优点?
制作会计档案查询借阅登记一览表,要求简单明了,便于使用,可以参照下列做一个一览表:
会计档案借阅规则:
一、查阅会计档案人员,需填写查档理由申请表,经主管领导(签字或盖章)批准后,方可查阅。二、外单位查阅会计档案人员,必须持单位介绍信,经主管财会领导签字批准后,方可查阅。三、会计档案一律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需经院办领导同意,可采取复制办法解决。四、查阅的帐卷,不准涂改、剪裁、更不准撕掉原始凭证,如需要取证时只能照原件抄录。五、查阅时要办理查阅登记手续,查阅者要在查阅会计档案登记簿上签字,方可查阅。六、查阅帐卷时,禁止吸烟,以保证会计档案的安全。七、如违犯以上规定者,根据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什么
《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是为了加强会计档案管理,有效保护和利用会计档案而制定的法规,2015年12月1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家档案局令第79号发布修订后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是 a会计主管人员 b出纳 c总账 d会计档案管理(注:不是会计机构内会
- 需要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是 a会计主管人员b出纳c总账d会计档案管理(注:不是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保管)请问有d选项吗?
- 不包括D!因为备注是“不是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保管”,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保管是属于会计岗位,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而不是的,可以不需要的!